如果你對時裝有些少興趣,很難完全忽然由Ryan Murphy 監製的劇集《Halston》吧?劇集拍得非常平庸,但真實的荷斯頓故事的確是個傳奇:一個由金錢、情慾、毒品、時裝、靚人、夜生活編織的美國夢。
談起Halston (侯斯頓),香港人尤其80 後(其實80 後都將40 歲)以降的世代,都對他不太熟悉。他被認為是20 世紀最有影響力的美國設計師之一,與Ralph Lauren、Calvin Klein 等量齊冠,不過因為他經營事業和人生不善,無法令品牌流芳、也直接削弱了自己的身後名。可惜最近這套Netflix 傳記劇,也只是放大了他耍藝術家/ 大姨媽性格跟縱情色慾和藥物的一面,他真正的才華反而沒有著墨。
由一個愛荷華州鄉下仔立志到大城市發展的典型奮鬥故事,就像劇集的開場:意識到自己與鄉村大男人主義環境格格不入,小男孩愛玩公仔造衫仔以撫慰受家暴媽媽的心——陳腔歸陳腔,大抵很貼低現實。成年後,他從帽師(miller)開展職業生涯,先以芝加哥作踏腳石, 在26 歲那年跳到紐約, 在Bergdorf Goodman 女帽部建立名聲,客人包括希治閣女星金露華(Kim Novak),但令他在全球聲名鵲起的,是為Jacqueline Kennedy 設計在其丈夫的總統就職典禮上所戴的「藥盒帽」,甘夫人不小心把帽子弄凹,卻使之成為特色,甚至成千上萬地翻版都抄襲這凹痕!
侯斯頓的成功,很老套地說,就是捉到了時代的脈膊(聽來簡單,內裏絕不簡單)。他的設計方法論,就是把其醉生夢死的奢華生活方式轉化為華麗和女性化的氣圍,為美式時尚帶來新面貌。他的好友繆司包括識於微時的 Liza Minnelli(雖然她的媽媽是Judy Garland,但她也是靠自己打拼出頭)、Mick Jagger 前妻Bianca Jagger、意大利富家女Elsa Peretti(後來成為Tiffany 著名珠寶設計師,今年才逝世)。
如果要當代讀者描述他的風格,可能換兩個字更簡單直接:Tom Ford—— 福特先生祟拜侯斯頓 到一個地步,不但一直向他的豪華、性感卻又實用的風格致敬,近年更花天文數字買下大師的紐約故居。
侯斯頓 在1990 年因愛滋併發症去世前一年回顧自己的職業生涯時說,他的作品是「 一種實驗」、「在當時是革命性的」。在60 年代時裝主流輪廓仍然是硬繃繃,但Halston 看到了女人要有更多的休閒生活但也不想失去優雅,於是將:“Sportswear”(不是指著去做運動的運動服,而是一種非正常、可以分拆和互相配搭的實用時裝)將向極致,成為美式時尚代表。
1973 年,侯斯頓 參加了「凡爾賽之戰」(The Battle of Versailles ) 時裝表演比賽,與Oscar de la Renta 等5 人出戰法國,為凡爾賽宮的修復工作籌集資金。須知道對家的陣容是Yves Saint Laurent、Givenchy、Pierre Cardin、Ungaro 和Marc Bohan ( 彼時Dior舵手),一向欠缺原創的美國隊怎可能會贏?但《WWD》彼時頭條是「美國人來了, 他們縫製了,他們征服了!」侯斯頓 將美式sportswear 最美麗的一面展現了,而且大膽用上了10 名黑人模特,成為種族多樣化先驅。
野心極大的侯斯頓,並不滿足於名人時尚,他的願望是「為全美國人打扮」。1970 年代,他先後與Henry Pollack Inc. 建立了Halston International(second line)、Halston Originals( 成衣), 以及HalstonIII(外套系列)。他最著名的革命是推廣(Ultrasuede® 將本來極難打理一淋雨就報銷的麂皮以人造面料取代,今年我們仍然可以在任何快時尚店買到。另外的招牌貨有流暢的喬其紗吊帶裙,讓女性可以行可以跑上班見人下班約會。當然還有的士高戰衣——他本人燒銀紙的夜生活和設計靈感,與Studio 54 這惡名昭張的名利場是分不開的。
後來,大花筒的他(一日吸了兩星期劑量的白粉,還要無限量蘭花——他需要「靈感」),將皮草、行李箱、床單和化妝品等產品用特許經營方式賣名。1982 年,他與大眾化的JCPenney 建立了合作關係——當時令無數人震驚「走投無路」才「出此下策」,但今天回這是後來high-low 品牌合作的史前例子,又讓他找到一條財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