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9歲的老人,理應頤養天年?但荷里活長青樹奇連伊士活(Clint Eastwood)始終不言休,幾乎年年持續不倦地推出新作,繼2019年初口碑不俗的《毒行俠》(The Mule)後,今年才踏入1月,香港又再上映起他的新片《李察朱維爾:驚世疑案》(Richard Jewell)
奇伯拍攝《李察朱維爾》的靈感,啟發自自1997年刊登在《Vanity Fair》的真實報導。電影試圖改編及還原,1996年轟動一時的亞特蘭大奧運爆炸案,講述主角Richard Jewell(保羅華特豪澤/Paul Walter Hauser 飾演),自小為人正義,亦渴望成為警員,伸張公義和公平,但他因體形肥胖、個性偏執,經常被人嘲笑或誤解,多年來夢想未竟。直到某次,Richard 任職保安人員,駐守音樂會時率先發現炸彈,成為了救人英雄,才首嘗被認同的滋味。
奈何福禍相倚,與其同時駐守該處的聯邦調查局(FBI)探員卻失職,遲了日一步發現炸彈,遂懷疑Richard是計劃放置炸彈的主謀,加上媒體《亞特蘭大憲法日報》(Atlanta Journal-Constitution)嗜血女記者 Kathy Scruggs(奧莉花懷特/Olivia Wilde演)以鋪天蓋地的頭條詆毀其作為,令到這個深受崇拜的罪惡剋星,意外變成FBI頭號嫌疑犯,既開啟一宗世紀大迷案,也引發Richard與母親Bobi(嘉菲貝絲/Kathy Bates 飾)及反建制律師Watson Bryant(森洛威爾/Sam Rockwell 飾)走上漫長的抗辯之路。
就題材與故事而言,當近年全球影壇和社會,愈來愈追捧CG奇觀的超級英雄作品之時,眼見89歲的奇伯依然有心有力,踏踏實實地拍一部不慍不火,但情節細思卻暗藏激情與憤慨電影,跟觀眾針砭現實地討論美國人入骨入血的信仰——譬如「Honor-shame」、「Dignity」和「Victimhood」等文化,以及較普世的政制偽善、公理失衡與媒體操守,實屬難得。
尤其電影末段,奇伯藉Richard從一直崇拜警察、調查初期配合所有安排,不察覺權威正試圖誣告自己,到最對警權侵害人權的覺醒之話,還有他與Watson就法庭審理結果,看似淡然但實際終可釋放壓抑的無聲泣訴,給這宗牽起全國話題、風風火火的大案以平靜的反應作結,相較轟烈收場,更令觀者心痛——原來,人們賠上一切、耗盡其一生爭取正義與人權,往往總是落得如此低調或婉轉的回應。還有,劇中人之間的利害關係、敗德行動,也讓人明白,當無料無知、自大傲慢、心術不正、急功近利的人,霸佔了需要專業與良知的崗位,用盡方法打壓相對有心有力者,就是社會與道德倫常崩塌的開始。任何行業、任何國度,情況如是。有一刻,真我不禁想起,我們的香港,我們的處境。
縱然《李察朱維爾》平實且動人,但聞說電影卻於美國票房失利。一來,政治立場傾右的奇伯,近年支持美國總統Donald Trump,惹來好些爭議之聲。二來,更重要的是,電影中描述《亞特蘭大憲法日報》女記者 Kathy Scruggs,多次以美色行凶獲取警方資料,而為了從FBI探員(Jon Hamm飾)口中套取爆炸案疑犯的資料,還「用身體換報導」色誘對方上床。影片上映後,此情節激起美國媒體關注,有影評視此為荷里活又一「厭女Case」,認為於女權上揚的新時代如此刻劃女性,實在不合時宜。至於「受害者」之一的《亞特蘭大憲法日報》更是強烈抗議。
憲政報現任主編Kevin Riley表示報社仝人均為之震怒,而他雖未曾跟Kathy共事,但據曾與她合作的舊同事所言,Kathy即使言行比較率性和直白,也未至是如此失德的傳媒人。就連當年與Kathy聯名撰寫爆料文章控訴Richard是主謀的男記者,亦聲稱在《李察朱維爾》開拍前後,均未有影片製作人跟他核實過當年真相與細節,所以眾人一致認為,奇伯在這部電影中強調為小人物伸張正義,然而又同時運用戲劇操作,及本身的荷里活男性影人慣常的「白人/大男人」視角,去污名化一個普通女性的人生,實在是一件荒誕和自相矛盾的事。
由於《憲法日報》是亞特蘭大市的第一大報,在喬治亞州頗具影響力和聲望,據悉現時報社為著影片描述失實、抹黑當事人之事,請來馳騁荷里活的知名律師Martin Singer(客戶包括史泰龍、Scarlett Johansson及Bruce Willis等)擔任代理,向出品方華納兄弟(Warner Bros.)與奇伯發出了長達七頁的公開信,要求他們立即發表公開聲明,說明此情節純屬虛構,並必須於公映時在明顯位置附上聲明。
暫時,華納兄弟(Warner Bros.)與奇伯均未有作任何回應,女演員Olivia於接受採訪時,又表示不認為情節有問題,期望外界別為小插曲模糊焦點,忽略影片的真正主題。加上影片本身於Credit部份,早附上一段常規操作式的免責聲明:「本片基於真實歷史事件而來,部分台詞、事件和人物是為達到戲劇目的而重新創作的。」,所以這場官司,現時狀態可說有點膠著。
讀到這裡,或許你會疑惑:「怎樣女事主不親自出馬澄清,為個人清譽討回一個公道呢?」說來無奈,皆因Kathy早於2001年因服食止痛片過量去世(享壽僅42歲)。而現實中的Richard亦於1996年的事件後11年,因糖尿病拼發症逝世。同一件事,兩個斯人已逝,真相無從抗辯。而由Richard名聲被冤枉之事,輪到今天Kathy操守被質疑,忽爾有種「冥冥中」的感慨。嗯,這次「冤情」,又會有解迷之日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