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香港是文化沙漠,那它怎可能不是評論沙漠?
樂評、影評、劇評、食評、酒評、書評,有幾多個媒體,有你密切留意、喜歡收看的評論,你又說得出幾多個評論人?
連財經的都是演員。
什麼是評論人(Critic)? “A person who judges the merits of literary or artistic works, especially one who does so professionally”。Dictionary.com的定義還有這句 “especially for a newspaper or magazine”。
關鍵字:判斷、專業,評論還要是為報章或雜誌寫的。
從定義解構,很明顯路人甲乙阿茂阿壽、讀過12年免費教育,在社交媒體、討論區用荷爾蒙狠吹,一味個人意見毒舌狂書,並不合乎「評論」資格。“Opinions are the cheapest commodities on earth. Everyone has a flock of opinions ready to be wished upon anyone who will accept them”。
任何人免費、在免費公共媒體寫感想,只是興趣小組。
一個地方文化豐盛,評論也會蓬勃。
不是一種因果,但相輔相成。有了優秀評論的導讀、批評、欣賞、探問、監察,提供欣賞或判斷的角度、原因、和反思,創作/演出者受到鼓勵、表揚和鞭策,大眾感受到細微、刺激和優劣,社會的整體鑑賞力才會提高。不是一班人嘈雜圍爐就可以。
John Berger作為Art Critic、Susan Sontag作為Cultural Critic、Roger Ebert 作為Film Critic,他們的評論之重要及影響不必多說,且是enlightening的。任何一個修讀戲劇、藝術、攝影、傳播學、影像、文化、文學等等的人,都必經過Berger和Sontag的洗禮和洗煉。前者的《Ways of Seeing》,後者的《On Photography》永遠能啟蒙又可三省吾身。
然而評論一個課題,課題的知識和修養之外,寫《談教養》的黃崑巗教授說到有關鑑賞力時,更指社會需要由知道「如何喜歡」和「為什麼喜歡」的人,去保育和提升審美與批判的水平。失去的話未嘗不是一種失語。香港,甚至一直語障。這令我想起法國著名酒評家Michel Bettane說 “critique”不單要能批評,更要能「欣賞」和「仰慕」,核心是明白「美」。
很多年前,黎堅惠見新一代時裝編輯/寫手,對於大品牌/大師完全喪失評論能力難掩觸目驚心,只要是名牌設計師,推出什麼都一味貼金、歌頌、膜拜,急不及待充當啦啦隊信徒,失去審視能力令她血糖偏低。大佬,有啲啡唇,大師都係假。
這有點像近代「影評」(電影文章?)現象,一見是名導演作品便奉為傑作,像穿名牌就叫說服力和品味一樣。Beyond的家驅說「沒有樂壇,只有娛樂圈」的這個城市,樂評又有沒有meaningfully地存在過?多久?
食評更是乏味了。評之一字何在?
今時今日,做內容的、不做內容的,指定動作似是食肆的宣傳大使。寫食的作者們,簡直努力為飲食業而不是消費者服務。他們食飯、打卡、把大廚和菜式寫到出神入化,盛讚完廚師或餐廳本身,還要tag他們才算一條龍服務,竟然大家甘之如飴!這種關係對於法國食評家François Simon 是匪夷所思的。
François Simon為《 Le Figaro》撰寫食評多年,是個令人聞風喪膽的權威名字,他的筆下春秋對一間餐廳可興可廢,有說《五星級大鼠》中的食評家原型就是他。作為食評,他堅持與餐廳和大廚保持距離,至今真人不露相,即使上電視節目,拍過《Netflix》的《Chef’s Table》,一樣冇樣睇,他認為做「飲食交際花」(Courtesan)很易,,但不對。人家邀請,請吃飯喝酒出機票,你便送上門坐枱、落力唱戲。吃了人家茶禮,讚少一點是失職,還能評?服侍的是老闆,非讀者、受眾。
「變成食肆的自己人,比保持距離做個局外人容易得多,但大家一旦成為朋友,廚師來到桌前,情感分就來了,分析還能客觀嗎?普羅大眾都不可能是廚師的朋友,都不會有關係,為什麼評論員要有?」他堅持用假名訂枱,一個人進餐,以化名信用卡結帳,拒絕收禮,不與餐飲業人士打交道,不希望得到特別照顧和款待,他要見到真實,評出真實。
他痛斥現今食評,寫的人跟餐廳的關係千絲萬縷,食評差不多是餐廳自己寫的。更討厭現代飲食文章,壞風氣地把稍有名氣的廚子都捧成Diva一樣,從不批評(他們也不懂接受批評),只有抬轎,“But when you talk of them like they’re Beethovens or Mozarts, you’re lying”。
點解我寫酒評影評,但不正式寫食評呢?多間媒體邀請我都拒絕。因為酒和電影已是成品,不會因為用家是誰而再有改變。我就算不完全是公眾人物,長相也不是秘密,食物、服務、招待的真實性,尤其在香港,會有偏差。
馬田史高西斯曾說,他的電影一上映,便虛心看幾份重要媒體/作者的評論,有錯改之無則加勉,是他進步的動力。從《Mean Street》到大師,他被狠批、被盛讚,他介意的不是支持或否定,是尊不尊重。不喜歡、不支持,看出不足,評論點破,也是尊重。
香港更驚人的歪理是要保護一個工業,就別去批評。早前杜琪峰公開定音,告戒年輕導演「我亦希望新一代要記住,你哋老闆係觀眾,唔係投資畀俾你嗰個,所以拍戲要對得住你哋嘅觀眾。」
負責評論的人也一樣。現在的媒體內容,時裝、飲食、電影、藝術等等,都由太多「贊助」、「合作」衍生,客戶出機票、住宿、觀光;寫內容的人,老是與明星、歌手、廚師、設計師攀關係、合照派like。當年酒評人Robert Parker的利益輸送之嫌,他老哥要三番四次保證,自己的評論 “will be pro-consumer, and not pro-industry”,否則你寫的只是鱔稿。
創作不難,小孩亂撩草已可作畫,誰都可以拿個結他就作曲,阿媽日日都煮飯,一定好吃?好創作才難。
評論不易,「意見」也不是「評論」,網上一蚊十打,好評論才難,幾多人連這一點都未分得清。
評論人的用功不比創作人少。能深刻導讀,令人明白如何愛、欣賞、反省、看出不足、感到thought-provoking是一種文化提煉。沒有評論就沒有思考,沒有評論文化的文化,城市不進必退。